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和6万吨水合肼(二期4万吨水合肼)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和6万吨水合肼(二期4万吨水合肼)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和6万吨水合肼(二期4万吨水合肼)扩建项目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R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王继滕

技术负责人

蒋永清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朵朵

评价报告编写人

王继滕姜体宝张永华翟彦茸

报告审核人

田辉、史秀敏

现场勘查时间

20251225

指出安全隐患(条)

-

企业整改情况

-

评价结论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ADC发泡剂和6万吨/年水合肼(二期4万吨/年)扩建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成熟可靠,安全条件可行,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可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报告时间

2026414日

评审组织单位

宁夏应急管理

评审结论

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张永华

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王继滕

现场勘察、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姜体宝

现场勘察、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牛晓宇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张刚刚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尹宏超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李丙刚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翟彦茸

资料收集、辅助评价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姜体宝

现场勘察、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尹宏超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张永华

数据分析、报告编写

李丙刚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张刚

报告审核、指导

刘利飞

报告审核、指导

马德仲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王继滕姜体宝、田辉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签订

项目概况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ADC发泡剂和6万吨/年水合肼(二期4万吨/年)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616日取得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1-640910-07-01-524587),建设地点位于石嘴山市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新增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和4万吨水合肼生产线及其配套装置、设施。2024年政府主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6万吨/年水合肼项目(分2期建设:一期建设2万吨/年,二期建设4万吨/年)中二期建设的4万吨/年水合肼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20万吨/ADC发泡剂循环化改造项目”有10万吨/ADC发泡剂(包含6万吨/年水合肼制备和10万吨/ADC发泡剂制备)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1227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需要该公司限期整改完善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

受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以及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以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各单元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并得出了评价结论。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1、安全评价概况

2建设项目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结果

4、评价单元划分及采用的评价方法

5、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6、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7、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8安全评价结论

9、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10、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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