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评价项目组长

王继滕

技术负责人

将永清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朵朵

评价报告编写人

张永华、王继滕、李晶、翟彦茸

报告审核人

将永清田辉、史秀敏

现场勘查时间

202509

指出安全隐患(条)

33

企业整改情况

已完全整改

评价结论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符合年产1.2万吨粗苯(CAS号:/)等的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报告时间

202601

评审组织单位

宁夏应急管理厅

评审结论

通过

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王继滕

项目负责、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风险评价、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尹宏超

资料收集、数据分析

牛晓宇

资料收集、数据分析

翟彦茸

风险评价、报告编制

 

风险评价、数据分析

张永华

风险评价、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张刚刚

资料收集、数据分析

李丙刚

风险评价、数据分析

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永华

风险评价、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王继滕

项目负责、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牛晓宇

风险评价、数据分析

尹宏超

资料收集、数据分析

李丙刚

风险评价、数据分析

李晶

风险评价、报告编制现场勘查

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报告审核、指导

马德仲

报告审核、指导

刘利飞

报告审核、指导

到现场工作人员

王继滕张永华、李晶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已签订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213日,注册资本壹亿圆整,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丁佐璞,公司总占地约200万平方米。公司经营范围为焦炭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粗苯、煤焦油、硫磺、甲醇、液氨、液氧的生产、销售。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现有行政机构设置为“三科六车间一中心”,具体为: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机电设备科,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电仪车间,中心化验室。110万吨/年煤焦化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三个车间;15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装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主要为甲醇车间;8万吨/年甲醇尾气制合成氨生产装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主要为合成氨车间;辅助生产设施主要为110kV变电所、30MW干熄焦余热回收发电、车间变电所、循环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制冷水系统、空压站、罐区等组成。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佐璞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李京原,安全总监张金珍,成立安全管理科为安全管理机构,并任命1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公司110万吨/年焦化生产装置、15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装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8万吨/年甲醇尾气制合成氨生产装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及其他辅助设施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设备,在用设备设施运行稳定、良好。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符合年产1.2万吨粗苯(CAS号:/)、4.3万吨煤焦油(CAS号:8007-45-2)、0.1万吨硫磺(CAS号:7704-34-9)、15万吨甲醇(CAS号:67-56-1)、0.16万吨氧【液化的】(CAS号:7782-44-7)、5.772万吨氨【液氨】(CAS号:7664-41-7)、5.5亿立方米焦炉煤气(CAS号:/)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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