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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监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要求,依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见》,自治区安监局制定了《自治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1028

自治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宁夏建设大局,深入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风险管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本质安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采取自动化、机械化措施,减少作业现场人数,从根本上降低重特大事故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严格安全准入。

    1.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加强同企业投资主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的要求,坚决杜绝明令淘汰、禁止类和涉及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项目的建设。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化工园区外选址建设。

2.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监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对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及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进行重点审查。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依法依规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要求,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原则上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设计;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在装置设计阶段要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向设计单位主管部门通报存在严重缺陷、弄虚作假和因设计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大安全设施验收工作的核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依法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凡发现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结论与实际不相符合、未按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责令企业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坚决杜绝未通过安全审查项目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

3.严把安全许可关。要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查,进一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借助专家力量对企业的工厂布局、工艺技术路线及装备可靠性、自动化控制水平、人员素质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的论证。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企业。各地要坚决执行全区范围内不再审批、不再保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取缔。

(二)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关闭。

    1.做好搬迁关闭前期准备。根据前期开展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调查摸底和论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计划。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搬迁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周密可行、符合实际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积极协调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有利于搬迁关闭工作的项目核准、搬迁用地等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城镇规划、行政许可、环境治理、节能降耗、安全风险防控等措施,全力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城入园

2.强化搬迁关闭期间的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关闭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搬迁关闭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制定倒排时间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企业保障安全投入,做好搬迁关闭过渡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生产必须安全;督促企业依法做好停产歇业备案工作,加强化工装置设施拆除、拆解过程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搬迁关闭工作时限要求,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关闭的,一律落实停产搬迁措施。

(三)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合理科学规划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构建合适产业链,优化企业空间布局,引导项目合理建设。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力量适应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建立和落实化工园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摸清区域风险源、危险点等重点目标的底数,有针对性落实重点目标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巩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

1.突出抓好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回头看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对应当改造而没有改造的,要限期完成;对改造不到位,改造完成后弃而不用,自动控制系统和检测报警系统维护保养不足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必须确保正常运行。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业人员密集的危险工艺和危险区域、重大危险源,必须采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路径和措施,严格控制同一时间、同一区域或车间(工段)从事危险作业(巡检)、设备维修、安全检查等人数,最大限度减少作业现场人数。具体人数限制由市、县(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20161210日报自治区安监局。

2.限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结合今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技术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要求,督促企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按时限逐一落实整改和销号,特别是对已经确定为重大隐患,短期内整改不了的一律责令暂停运行。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密集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罐区、废弃储罐的物理隔离、全时监控、安全警示等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搬迁、拆除前不发生任何问题。

    3.全面规范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积极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作成果,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指南》,从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以推进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创建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以遵守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执行安全制度、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确保达标质量,指导督促企业全方位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确保三级达标基础上,积极争创二级、一级达标,安监部门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和标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要求和六化建设内容,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使用责任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从业条件。引导督促企业通过招聘调岗、继续教育、加强培训等途径,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从业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解决部分从业人员不熟悉工艺、不懂安全、盲目蛮干等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能力,确保持证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全面分析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形势和特点规律,结合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等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加大对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彻底排查清理已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的危险废弃物,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对烟花爆竹存放点距人口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周边安全环境差、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与易燃物品混存等问题盯住不放,凡是隐患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取缔。

(六)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研究探索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的表现形态,制定怎么打、怎么治的具体措施,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深入深化,保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防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三违行为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

    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储存场所要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队伍,配备设施,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各地和企业要加强地企联动,保证信息畅通、沟通及时,一旦出现紧急状况,能够在第一时间迅速反应、处置和应对,最大限度的防止危害、减少伤亡、降低损失。化工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园区企业的特点,配备或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制定整体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得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和安监局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安排,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分解细化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本地区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与重大危险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等工作相结合,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等重点,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理、注重实效。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培育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典型和示范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各地在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报送自治区安监局。

    (四)协调有效推进。要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有效的优惠鼓励政策,从资金投入、人员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提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工作有效深入开展。各地要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年度督查检查工作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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