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用法规 >> 部门规章 >>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3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3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7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7月20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公布)。

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宁ICP备2022001160号-1
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怀远西路644号 电话:0951-2010820  传真:0951-20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