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14年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备案[2014]73号文”对“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50MWp光伏农业发电项目”进行备案。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p,建设单位为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境内。该项目于2015年6月建成并网。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145号)有关要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涉及沙坡头国家自然保护区光伏电站项目环保整改工作。宁夏远途50MWp光伏农业发电项目中的20MWp规模光伏电站位于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根据自治区坏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生态发[2017]73号),中卫市于2017年11月中旬对20MWp规模进行了拆除。为减少企业损失,自治区发改委同意宁夏远途光伏农业发电项目中拆除的20MWp光伏电站调整到中卫市沙漠光伏产业园区(宁夏索宝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东北侧)内重新建设。所以,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在中卫市光伏产业园区内建设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0MWp,占地面积43.224h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0MWp光伏电站搬迁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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